第九十一章 弹冠相庆
这“焚血针”暗器发射机关可以绑在小臂上,出手时无需多余动作,只要手臂肌肉以特殊的手法略加绷紧,即可发射出三枚赤红小针。此针细如牛毛,飞行时无声无息,实在是无比阴险。
见到江少堂圆瞪双目,轰然倒下。叶秋一声叹息,行走天下,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身死魂灭,真可谓步步惊心,今日又见别人大意惨死,自己也当引以为戒才是。
回过头来盯着花玉郎,目光悠远冷漠,叶秋淡淡说道:“你还有什么遗言,尽快说了吧,今日你是插翅难逃,也不要存有侥幸之心,凭你所做的恶事死上十遍都嫌太少。”
说话间,他的精神力已经牢牢锁死花玉郎,无论这**贼有什么小动作,都休想瞒过自己的眼睛。
花玉郎用心计配合歹毒暗器杀死江少堂,心中正充满了得意之情。姜还是老的辣,自己行走天下这么多年,搏杀经验可不是刚出宗门的小辈所能比拟的。
谁说散修就打不过大门派弟子了?只要人够聪明,肯动脑子,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。正在心旷神怡之间,没料到又跑出来一个名门弟子,同样的大言炎炎,这次却是来自落霞宗。
看模样却比江少堂还要年轻两岁,难道有什么惊人艺业?这人见到七星剑宗弟子身殒,还敢强行出头揽事,不是傻的就是有着什么依仗。
花玉郎心中忐忑,目光狐疑,正要仔细观察是不是有什么陷阱,暂且不忙动手。
“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,如此良辰美景,又何必打打杀杀呢?大家坐下来喝一杯交个朋友,不是更好?”
叶秋听到这话,“哧”的笑了:“刚刚七星剑宗弟子江少堂,就被阁下这个朋友交到了黄泉地府,还来这一招,当我傻的吗?时间紧急,不知多少冤死的女子正在等着你呢,废话少说,死吧。”
叶秋眼神肃穆,长刀如奔雷疾电,带着一丝七彩光芒,缥缥缈缈斩了出去,斩断了相思,斩尽了离愁。
围观众人正在失落间,没想到江少堂竟然落败身死,心中已是充满绝望,这**贼难道就没人可制了吗?
这情绪刚刚升起,就见到一个身着淡金长袍的少年人,跃了出来,话都没说两句就是一刀斩了过去,无比干脆利落,毫不拖泥带水。
出刀之际,就连不相干之人都能感觉到杀气直冲宵汉,杀机如同狂澜,浑身的皮肤都被激起了一层疙瘩。这种威势,好不厉害,心道这次花玉郎可能真的在劫难逃了。
花玉郎见到对面少年人二话不说,缥缥缈缈一刀斩出一挂长河,气势酷烈而又绵绵如水。
心神恍恍惚惚,似乎又想起了每次折磨至死的那些女子,凄惨苍白的容颜,个个都宛如厉鬼,眼神中充满了刻骨恨意,一个个冲上前来狂喊撕咬,想要吃自己的肉,喝自己的血……
他不禁心中一惊,感觉哪里有些不对,突然就见得一道七彩光芒悠悠划过,脖颈一疼,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叶秋对这**贼深恶痛绝,一丝生还的机会都不想给他,这一刀不光用上了“混元刀气诀”所炼化出的刀元,破空犀利,无坚不摧。
更是用上了小成的别离刀意,一刀斩出,就是天涯。这一刀避无可避,逃无可逃,不仅是真气的交锋,更是精神的交锋,气机交缠之下,花玉郎连逃跑的心思都没来得及生出,就被叶秋悍然斩下了头颅。
“好!”
围观众人一时彩声雷动,压抑了许多时日的憋屈之情,终于一朝缓解。这**贼授首,是城内众多女子的福音,也能祭告那些香魂已逝的受害女子。
众人也不惧怕叶秋浑身冷厉的无俦杀机,全都围了上来,心中兴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这位落霞宗少侠不知如何称呼,今次斩杀此贼,为我山阳城除此大害,善莫大焉,本城定当立碑作传以志此事。少侠高义,老夫先替我那苦命的孙女多谢了。”
一个商贾打扮的白须老人,此时热泪盈眶的迎上前来,望着叶秋,就待拜倒。
叶秋连忙伸手扶住道:“老丈且莫多礼,此贼横行乡里,做下这等难言之恶事,叶秋只恨得知消息太晚,不能早日将其击杀。让众姐妹蒙此大难,实在心疼难言。来得过迟,实感有愧,当不得众位父老一拜啊。”
“当得,当得……”那老人竟是十分倔强,非得拜谢,叶秋拗不过,只得受了。
花玉郞身上银钱不是很多,这人是走到哪抢到哪的性子,并不会积存许多钱财,倒是随身那把碧绿长刀是难得的宝刃,叶秋心下着实喜欢,就自取了,余下银钱分与受害人家以及赔偿酒楼。
江少堂的身上除了用掉的那颗丹药,其余也没有什么值得众人争抢的东西,只有那把配剑闪着点点星光,与花玉郎的宝刃交击多次而分毫无损。果然不愧以剑闻名的宗派,随便一个内门弟子就有如此宝剑,这令叶秋觉得自己宗门配发的武器,实在是太过垃圾。
收起宝剑,想着若是碰到七星剑宗的弟子,再还回去。毕竟落霞宗与那七星剑宗有些交情。
再给了些银子酒楼掌柜,嘱咐其好生处理江少堂的后事。他是杀贼而死,对其不管不顾也是不好。告别围上前来套近乎的江湖汉子,在众人的吹捧之中出城而去,任务既然完成,就不需在此多作逗留。
出城行了十里,感受到夏日午后刮起的凉风,叶秋心情有些舒爽。今日一战从进城到出城,只不过用了半个时辰,这还是江少堂两人互拼刀剑,浪费了许多时间。早知道如此结果,自己抢先出手多好,只可惜了一个满腔热血的江湖少侠。
从今日交手来看,八重“洗髓”境界的所谓高手,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对手,随手出招即可打发。只要小心别人有什么压箱底的绝招,就不会有任何危险。
这种任务却是没有再次挑战的必要,返回之后还是直接领取金牌任务吧。三千贡献才能换取地级心法“混元刀罡”,要全靠银级任务,得做上十个八个,他实在是没这份闲心,也没这份时间去浪费。
十年约定沉甸甸的压在心头,到时候若是不能超越李元昊,问题可就大了。丢脸倒是小事,玉儿投入他人怀抱,这种事情怎么能够让它发生,只要随意想一想都觉得恨怒欲狂。
李元昊,想到这个名字,叶秋就有些牙痒痒。玄天宫实力太强,如今万万招惹不得。不过,现在不是对手,不见得以后永远都不是对手,总有那么一天,也让他们尝尝这种憋屈滋味。
一边纵马奔弛,一边思潮翻滚,叶秋又想起了与秦玉交往的点点滴滴,思念的感觉确实不好受。
正疾弛间,前方山口转出了一骑,速度十分快捷,蹄声隆隆,刚一望见,就行到跟前。
叶秋见到来骑赶得甚急,生怕二人相撞,把马缰一带,就往道旁让了一点。放眼望去,却见来人骑乘的是一匹血鬃马。马身十分高大,狮鼻阔口,模样有些凶悍。
血鬃马比叶秋的青罗马可是高了两个档次,足力更是强健,可日行三千里,不过价格却也是高了许多,达到万两白银一匹。
他倒不是买不起,只是觉得没有什么必要,因此一直用着从江州带来的青罗马。此时见到来者坐骑不凡,不禁有些好奇,想看看马上是何人,出行如此豪奢。
一眼望去,却不禁有些楞神。血鬃骑士却是一个女子,身着白色劲装,皮肤雪白细腻,面容精致娇俏,双眉斜挑,直插入鬓。最引人的却是一双眼睛,就似那夜色中神秘的星星,分外明亮。
这女子全身上下英气勃勃,别有一番魅力,直叫人看得移不开眼,叶秋也不例外,眨也不眨的瞧着她。
他瞧的当然不是那女子的面貌身材,就算有些欣赏此女相貌精彩,也还不至于色迷心窍。而是观瞧那女子肩头背着的那把宝剑。剑柄呈明黄色,上面纹着七颗星星,十分眼熟。
这女子纵马狂奔,见到叶秋盯着她看得目不转睛,好看的皱了下眉毛,明显有些不悦了。
纵马急行于路上,都能碰上一个登徒子,真是令人扫兴啊。虽然前方叶秋眉清目秀,眼神清亮,但这样直楞楞的盯着人瞧,肯定会让人心生厌恶。
二马错镫而过,叶秋眼神扫过剑柄上的星星,心中微微一动。
对了,七星宝剑,这女子背着的宝剑,不正与江少堂的配剑有些相似么,只不过江少堂的那把配剑,剑柄是灰青色,不似这女子剑柄为明黄色。但从形制来看,两人定是同门。
刚刚想到这里,就待开口叫住她,自己还有一把七星宝剑背在身上呢,这下直接还给她得了,省得带在身上碍事。
他倒是没有想过贪墨此剑,明显属于人家宗门的独门配剑,还有着标志,怎么好意思拿去给朋友使用,也不可能拿出去变卖,没来由丢掉自己的脸面。
“好**贼,杀了人还敢在本姑娘面前晃悠,真是大胆,死来。”
叶秋还没来得及开口,就感觉背后传来一股浓烈的杀机,背心微微发凉,耳中听得一声龙吟,这是宝剑出鞘了,而且攻击的目标正是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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